“湊單滿減算不清,原價折扣辨不明,我是堂主我說了算,你能奈我又如何”。網友編的這段小段子,道盡了平臺經濟價格亂象下消費者的無奈。

一段時間以來,平臺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,大數據殺熟、虛假促銷、低價傾銷等亂象頻出,著實害苦了一些消費者和商家。近日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網信辦聯合起草的《互聯網平臺價格行為規則(征求意見稿)》發布。三部門聯手亮劍,這意味著曾一度“平臺吃肉、商家喝湯、消費者買單”的畸形生態歷史將被改寫。
筆者認為,這份長達八章五十條的行為準則,不單是對平臺經濟價格亂象猛力打出的“組合拳”,更是對數字經濟時代公平交易體系的一次系統性重構。說到底,大數據“殺熟”早已成為互聯網平臺的一個頑疾。譬如,老用戶以為自己有資質了、忠誠度高了,會享受點特殊優惠待遇,可結果是平臺根據掌握的個人信息“老底子”,不僅“六親不認”,還專門給予特殊“照顧”:同一件商品價格要比新用戶高出好幾塊甚至幾十塊錢;打車也是如此,同樣的路程,新用戶的價格要比老用戶便宜不少……

還有隱藏在優惠券、會員待遇里的“數字陷阱”,消費者要想買到真正實惠的商品,若是稍不留神,就會稀里糊涂掉進坑里。例如,有人在電商平臺湊單,前一秒顯示“立減 50”,下一秒付款卻成了“滿 300 才減”;有人點外賣,會員價竟比非會員價還貴幾塊錢。再是各種復雜的優惠規則、虛假的原價標注,會把消費者搞得暈頭轉向、云里霧里。像你在某平臺上反復看一件商品時,價格會一會兒高一會兒低,就如坐過山車一樣。有時候,當你看到某商品打出超誘人的折扣時,便滿心歡喜地加入購物車,結果到手一細算,優惠力度還不如平時給出的價格,頓時會讓你大跌眼鏡。

不光是消費者,商家也苦“平臺霸權”久矣,自主定價權被擠壓,流量分配被操控,只能眼瞅著吃“啞巴虧”,敢怒不敢言。還有商家與商家之間的“窩里斗”,平臺與平臺之間的“拼殺”,搞得都是低價傾銷、瘋狂補貼,為的是大量吸引客戶,等把競爭對手擠走了,再把價位高高的提上來。如,前些日子掀起的外賣大戰、網約車大戰,雖然讓消費者短期內享受了低價服務,但事實證明,市場壟斷一旦形成,吃虧的還是消費者。

新華社發 曹一作
那么,如何歸治平臺經濟的“算法黑箱”與“數字牢籠”,打破平臺“一言堂”“看人下菜碟”的畸形生態,讓平臺經濟從“野蠻生長”回歸“老實本分”的健康良性發展?
筆者認為,這不是簡單的“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”的問題,要像中醫調理治病那樣,開對方子用對藥,辨證施治,讓五臟六腑血脈相通、氣血相融。反過來說,要培育平臺經濟的健康生態,不是亂殺無辜,也不是扼殺創新活力,要注意平衡“放活”與“管好”的尺度,既明確保護經營者自主定價權,又劃定壓價競爭的紅線;既允許合理的動態定價,又禁止串通和哄抬物價。

具體來講,要注意把握處理好四點。一是要立“規矩”,要求平臺商家不得再“設坑”“布雷”玩文字游戲和數字套路,不得再搞低價傾銷等惡意競爭,必須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在平臺上標價;二是要防止和避免“合規空轉”及“一刀切”,對不同平臺類型實施分類指導和嚴加管控,讓規則長出牙齒;三是要推進“多元共治”,搭建消費者評價、第三方監督、行業自律、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多群體“連心橋”,形成強大合力,讓想“投機倒把”者無縫隙可鉆,無地方藏身;四是要劃定“警戒線”,把價格法、反不正當競爭法、電子商務法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挺在前面,讓不法分子不敢也不想觸碰底線紅線。

規范是為了更好地發展,秩序是為了更好地遠行。當平臺定價不再“隨心所欲”,當商家不再“玩弄花樣”,當消費者不再“上當受騙”,各方都依法依規按套路出牌時,平臺經濟才會極具民心和生命力。(依山聽月)(圖片源自網絡)